2014年11月28日 星期五

三姨與書


這幾天想起一件關於三姨跟書的事。

因為買太多書總是要誠品用寄的,我們家強森先生都笑說:
「妳真是誠品大戶,書又不會跑掉,哪有人愛看書ㄧ次買36本。」
我的習慣是每季買一批,家裡五層樓每樓都放一本,慢慢看,隨處有書看。
幸好我們家老公也都笑笑付錢,他說老婆聰明老公更輕鬆。
(他的理論就是培養老婆比培養小孩快)。

我的人生第一次零用錢就拿來買一本書。
哪種書?鄉野傳奇之類的,書很香,我摸又摸。

長大一點,書是越看越多,所以養成看書解悶的習慣。
沒那麼多錢能買書,知道書本可以租、可以借,
看書讓我很快樂,當初未改建前的大甲媽祖廟前有一個租書攤,
是阿狗伯開的攤位,我每日下課後都往那兒鑽,吃晚飯才被阿公抓回去。


國小三年級起,我放暑假寒假都會上台北玩,台北有阿姨跟姑姑可以找。
十二歲那次去板橋三姨家玩,一抵達就跟三姨詢問有沒有租書店?
三姨想了一下,點頭說有,傍晚就帶著我去租。

台北板橋在當年對鄉下小孩來說真是厲害的都市,我看到租書店都快瘋了,
不對!應該用「雀躍不已、心跳加速」。來形容我的開心。
那麼多書讓好像著魔般,翻哪翻,一本一本只要沒有看過就取下。
你說,大甲鎮哪有那麼多書,阿狗伯也只是小攤子(還兼賣零食那種),
所以你可想見我多開心就是。

拿了一大袋子,滿滿的,往櫃台搬。
三姨來結帳。
老闆說:「借那麼多喔,可以看五天,總共500元。」三姨也沒說什麼,就付了錢。
其實書是非常重的,要帶走也麻煩,後來三姨隨手叫一台計程車,帶我返回板橋家中。

長大後,只要我帶著小孩去租書或買書,總會想起三姨這件慷慨往事。

民國69年的500元是很大很大的,我想起還是很不好意思,
小時候真不懂事,只是一昧的要滿足自己的喜愛,結果花了三姨好多錢。
幸好我老公也是看我愛看書多於其他,總是默默幫我付錢。哎!真是一生都遇到好人。
謝謝三姨,讓12歲的我借那麼多書,叫人回味不已。